贵州水城:检察院对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等犯罪依法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为进一步打击电信诈骗、偷越国境类相关犯罪,增强青少年防骗意识,促进青少年成长。11月14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依法对陆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黄某某、李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本次公开开庭活动有100余名水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师生代表到场旁听。
检察官出庭公诉卢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庭审中,公诉人从电信诈骗及偷越国境的危害为切入点,发表了“妨害国(边)境犯罪案件高发多发,这类犯罪与非法务工、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交织。特别是受境外“高薪招工”陷阱诱惑偷越国境到境外的人,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即便到了境外也并不能如愿发到大财,有的还会被控制起来强迫从事电信诈骗、赌博、贩卖毒品、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拒绝从事或完不成业绩,迎接的就是殴打、拘禁甚至丢了性命,此类犯罪给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危害,从我做起,杜绝此类犯罪!”的法制宣传,提出“人生很短,不要去做错误的选择,尤其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一旦选错将万劫不复,一步错步步错”尤其我们的青少年同学,要专注学习、历练品格,认识偷越国境犯罪及其危害,不接触境外非法组织及网站、不接触“蛇头”等境外人员,不轻信盲从他人的诱惑,时刻提高警惕,用良好的习惯、健康的行为抵制此类犯罪的侵害,作守法好青年。”的要求。最终,水城区人民法院对三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期。
检察官出庭公诉黄某某、李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
参加旁听师生代表现场旁听情况
通过此次庭审,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电信诈骗、偷越国境类犯罪的决心,检察机关以“庭审+宣传”的方式,以案释法,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电信诈骗,严防受高额利诱实施偷越国境类犯罪,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较好的教育意义。(凉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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