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六盘水市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统筹开展监管场所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和监外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等检察监督,维护“高墙内外”的司法公平正义。
六盘水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对案件实体条件和办理程序严格审查,近两年来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88件。在办案监督中提出的纠正意见均得到被监督单位采纳,办理的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假死”逃避刑罚执行监督案备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除了对“纸面服刑、提前出狱”等乱作为强化监督外,六盘水市检察机关还对“应减不减”的不作为行为严格依法纠正,促进罪犯改造,让刑罚的目的充分实现。
六盘水市检察院干警审查相关案件
2019年,该市检察机关在审核执行机关拟提请减刑意见时,发现罪犯王某某存在殴打其他罪犯、未完成劳动任务及其他违反监规的情形,遂依法认定其不符合减刑条件,建议不予提请减刑,执行机关也同意对其暂缓提请减刑。此后,王某某改造表现逐渐转好,确有悔改表现,执行机关再次提请减刑,但法院以其此前表现为由,裁定对王某某不予减刑。六盘水市检察院认为,就王某某此前表现情况,司法机关已经以暂缓呈报减刑形式对其惩罚,法院再度因同一原因作出不予减刑裁定不当,遂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裁定对王某某减去有期徒刑3个月。该案在服刑人员中形成较大影响,对激励他们积极改造,促进回归、融入社会起到积极作用。
对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举措。2022年,六盘水市检察机关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并在辖区内监管场所开展巡回检察,覆盖省内3所监狱、5个看守所,深入、全面地发现和解决监管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在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时,推动解决了未成年与成年在押人员混关混押问题,保障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效果。
对“高墙外”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也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将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作为检察监督重点领域,选取位置偏远、社区矫正对象较多、外出人员较多等特征的20个司法所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监督社区矫正机构规范执法环节。
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检察机关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工作等问题,据此撰写的建议信息受到六盘水市委领导高度重视,促进有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堵塞管理漏洞,为孩子们建起一道坚实的法治“防护墙”。
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对法院财产刑执行的立案活动、执行活动以及延期缴纳、减少或免除财产刑等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于维护刑事执行公平正义,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盘州市检察院在对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时,综合运用数据比对、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发现王某某2018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王某某罚金已执行完毕,但法院此后仍然将其错列为失信人员,并限制消费,导致其乘坐高铁等活动受到影响,为其生活造成困扰。据此,检察机关向法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法院采纳意见,对王某某屏蔽失信名单并撤销限制消费令。该案被列入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六盘水市检察院到监狱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
监管场所内的安全稳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乃至国家安全。2022年以来,六盘水市、区两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结合疫情防控政策,通过与监管干警一同隔离备勤、查看监控视频、信息通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掌握疫情防控、监管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卫生等情况,对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促进监管规范执法,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管改造质量,切实防范化解监管场所突出风险隐患。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个环节,刑罚最终是否得到正确执行,事关司法的实际效果。”六盘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庄浩说。(凉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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